办理材料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一式二份。附:《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填写说明》);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建设单位设立工程建设帐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
(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保密工程还需提供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等相关部门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九)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项目还需提供相应文物或房管部门同意的相关文件;
(十)房屋装修项目还需提供《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建设单位与房地产权人不一致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如不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沪建建〔2004〕564号)中第三条,还需提供:
1、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
2、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信息变更
建设单位报建的相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向原报建受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情况说明(内容:简要说明情况并提出变更事项);
(二)原报建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变更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使用上海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 委员会”(http://www.shjjw.gov.cn)→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管理”
→建设管理 类“项目”→行政审批“对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许可”→网上申请,网上填报相关 信息,上传相关文件扫描件,打印《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后,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
申请“保密工程”报建,建设单位使用上海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上 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http://www.shjjw.gov.cn)→网上政务大厅 “建设管理”→建设管理类“项目”→行政审批“对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许可”→ 表格下载,下载《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一式二份,并填写相关信息,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后,携带申请材料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