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进行消防申报时,需要准备以下内容的资料:
1. 消防验收申请表: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需包含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的内容。
3.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确保图纸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
4.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证明消防设施已通过检测并符合要求。
5.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6.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
8. 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保温材料清单:监理单位需核验并加盖公章。
9.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材料:根据具体工程的需要可能还有其他特定文件。
10. 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如涉及采用国际标准、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消防设计图纸。
11. 专家评审意见和结论:对于特殊消防设计,需要提供专家评审的相关文件。
12. 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基本信息:如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录入本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
13.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书面结论文件:完成维护保养、检测后5个工作日内,将内容录入本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
请注意,上述资料列表是根据搜索结果整理的一般性要求,具体项目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消防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在准备消防申报资料前,建议联系当地消防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申报指南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