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阶段:
确保工程符合报建条件,即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既有建筑物的装饰装修活动。
注册账号:
建设单位通过“上海建设交通网”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注册账号。
填写报建表:
在线填写并下载《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准备材料:
准备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设工程立项或批准文件、资金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内的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
携带所有报建需提供的材料,到报建办理部门提交申请。
获取IC卡和告知单:
报建成功后,建设单位将获得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IC卡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建管程序告知单》。
信息变更:
若报建信息有变更,建设单位需及时到原报建办理部门进行信息变更。
办理时限:
一般类装修工程累计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特殊类装修工程累计办理时限为14个工作日。
监督管理:
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按各自职责实施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
施工图审查:
如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至审查机构。
施工许可:
对于需要施工许可的装修项目,建设单位应申请并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施工与监督: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施工。
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竣工验收,并确保完成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内容。
备案:
对于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规定时间内报消防验收部门备案,并接受抽查。